天亮了!中國喬丹侵權案終審敗訴

來源:夜神2020-04-08 14:22

4月8日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對於此前頗受爭議的美國AIR JORDAN品牌狀告中國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喬丹體育”)商標侵權案做出裁決,中國喬丹體育敗訴,第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的6020578號“喬丹+圖形”商標被撤。

中國喬丹侵權案敗訴原因

2020年3月,最高院作出(2018)最高法行再32號案判決書,喬丹體育公司第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的6020578號“喬丹+圖形”商標被撤。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顯示:

一、撤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5)高行(知)終字第1575號行政判決;

二、撤銷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4)一中行(知)初字第9172號行政判決;

三、撤銷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評字〔2014〕第052424號關於第6020578號“喬丹及圖”商標爭議裁定;

四、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第6020578號“喬丹及圖”商標重新作出裁定。

一審案件受理費100元,二審案件受理費100元,均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最高院再審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

(一)爭議商標的註冊是否損害了再審申請人主張的在先姓名權和肖像權,違反商標法第三十一條關於“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的規定;

(二)爭議商標的註冊是否屬於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的“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情形;

(三)爭議商標的註冊是否屬於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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