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直播吧2024-12-24 18:05
12月24日訊,《廣州日報》報道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件:一名男子在廣州的羽毛球館內突發昏迷,因該場館沒有配置自動體外除顫器(AED),導致搶救的黃金時間被耽誤,最終不幸去世。事件引發了其家屬的憤怒與不滿,隨後他們將羽毛球館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經過一審和二審的審理,法院一致認為羽毛球館未配置AED設備,存在明顯過錯,因此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事情的經過相當復雜。黃某與朋友在羽毛球館內激情打球,正當他們享受運動的樂趣時,黃某在休息期間突然昏厥,倒在地上。身邊的球友立刻展開急救,進行心肺復蘇,還有人迅速撥打120緊急聯系救護服務。雖然球館的工作人員和保安及時接手並繼續進行心肺復蘇,但是在醫護人員趕到之後,黃某的身體情況依然沒有好轉,最終搶救無效,醫院確認其死因是猝死。
黃某的家屬認為羽毛球館應對事件負責,認為他們未盡到保障黃某人身安全的義務,因此向法庭索賠超過120萬元。羽毛球館方面則辯稱,黃某的死因與其個人健康狀況有關,並表示他們在危急情況下表現積極,盡了合理的急救義務。
經過法庭的審理,法官指出,羽毛球館內缺乏急救設備和經過培訓的工作人員,未能承擔起相應的安全保障責任。雖然黃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者,也應對自己的身體狀況有所判斷,但當時的環境使得他並未能保證足夠的自我保護。最終,法院判決羽毛球館承擔20%的賠償責任,約20萬元賠償金需支付給黃某的親屬。
而羽毛球館對此裁定並不滿意,選擇提起上訴。然而,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最終駁回了該館的上訴,維持了原判。這一事件不僅引發了人們對運動場所安全保障的深思,也讓我們意識到在緊急時刻,及時有效的救援設備是多麼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