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原則上不舉辦國際體育賽事

來源:夜神2020-07-09 17:41

7月9日下午,國家體育總局印發《科學有序恢復體育賽事和活動推動體育行業復工復產工作方案》,其中針對中超做出了詳細要求:不邀請境外裁判員參加,對尚處境外的運動員教練員不要求近期返回,如返回須制定防疫方案,嚴格執行入境防控措施。

國家體育總局:原則上不舉辦國際體育賽事

總局要求除北京冬奧會測試賽等重要賽事外,今年內原則上不舉辦其他國際性體育賽事和活動。原則上空場比賽,在落實防疫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探索持有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的觀眾觀賽,總數不超過50%。

《科學有序恢復體育賽事和活動推動體育行業復工復產工作方案》公告原文如下

體辦字﹝2020﹞10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局,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軍事體育訓練中心,各行業體協,各廳、司、局,各直屬單位,中國足球協會、中國籃球協會、中國田徑協會,各改革試點項目協會:

《科學有序恢復體育賽事和活動推動體育行業復工復產工作方案》已經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審批同意,現印發你們。

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在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科學有序推動體育行業復工復產,加快恢復經濟社會正常秩序。

體育總局

2020年7月2日

科學有序恢復體育賽事和活動

推動體育行業復工復產工作方案

科學有序恢復體育賽事和活動,是在疫情防控常態化情況下發展體育事業、體育產業的必然要求。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復工復產的有關要求,為科學、安全、有序、積極恢復體育賽事和活動,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防控為先。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全面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要求。

(二)堅持屬地管理。結合各地疫情風險等級和防控工作要求,積極穩妥有序恢復體育賽事和活動。明確賽事和活動承辦地主體責任,實施屬地管理。

(三)堅持科學施策。充分考慮項目特點、規模、場地和人群密度等因素,科學制定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

(四)堅持循序漸進。先開放戶外場所,後開放室內場所;先開放無直接身體接觸類項目,後有序開放有接觸和身體對抗類項目。

(五)堅持動態調整。根據各地疫情風險等級變化和防控要求,制定體育賽事和活動疫情防控指南,動態調整完善賽事規模、觀眾數量等方面政策。建立熔斷機制,確保遇到突發疫情風險時能夠立刻中止相關賽事和活動,做好人員篩查隔離,有效防範疫情擴散,做到收放有序。

二、分類推進,有序恢復體育賽事和活動

疫情風險處於中、高等級地區原則上暫不舉辦體育賽事和群體性全民健身活動。低風險地區在科學評估疫情風險,堅決貫徹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周密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經屬地政府和疫情防控領導機制審核評估後組織實施,積極有序恢復體育賽事和活動。

(一)采取預約、限流等方式,有序、全面開放各類體育設施,開展群眾健身活動和小型分散的商業性、群眾性體育賽事。

(二)采取改變賽事方式、空場比賽等措施,按照“一賽事一方案”要求,重啟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等職業體育賽事。不邀請境外裁判員參加;對尚處境外的運動員、教練員不要求近期返回,如返回須制定專門的防控方案,嚴格執行入境防控措施。

比賽地點的選擇應綜合考慮當地疫情風險、防控壓力、接待能力、組織水平等因素,並征得屬地政府同意,及時總結經驗,形成具體化、可操作、可復制的工作方案,有序推廣。

(三)采取線上、線下等多種形式,在封閉訓練基地組織開展專業運動隊賽事。密切關註國際奧委會和各單項國際體育組織有關安排,積極、穩妥參與各項目奧運積分賽、資格賽等賽事,全面做好東京奧運會備戰參賽工作。

(四)科學應對西方國家“帶疫解封”產生的影響,切實做好北京冬奧會測試賽及相關籌備工作。審慎調整第十四屆全國冬運會、亞洲沙灘運動會等大型綜合性運動會舉辦方案。除北京冬奧會測試賽等重要賽事外,今年內原則上不舉辦其他國際性體育賽事和活動。

三、抓緊抓細抓實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強聯防聯控。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協調體育、衛生健康、公安等部門,建立體育賽事和活動相關風險研判、方案審核、應急響應等工作機制,完善相關場館、酒店、餐廳、交通工具和人員的疫情防控措施,賽前要組織專門培訓和演練。

(二)加強人員管控。對所有參與人員進行風險評估和實名制管理,實行“健康碼”綠碼準入制度,做到核酸檢測全覆蓋,加強每日健康狀態監測,並根據屬地相關要求進行必要的申報或者登記。

(三)加強防控力量。根據賽事和活動規模、項目特點、人群密度,配備足夠數量的醫護人員和防護物資,並對相關人員進行個人防護、消毒程序、測溫登記、異常情況處置等培訓,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

(四)原則上實行空場比賽。在落實防疫措施前提下,逐步探索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證明並嚴格自我隔離的觀眾現場觀賽,間隔就坐,總數不超過觀眾席容量的50%,視疫情風險等級和防控工作情況,動態調整比例。

(五)優化賽事組織。簡化開閉幕式、頒獎儀式等賽事環節,減少人群聚集,合理規劃人員流線,采取觀眾區與運動隊隔離措施,避免人員交叉。

(六)強化環境衛生。突出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落實場地、器材防控措施,對賽場環境和空調系統進行徹底清潔,保證空氣流通,保障洗手設施正常運行,規範垃圾收集處理,公共區域設置口罩回收箱,定期開展預防性消毒。

(七)加強應急處置。賽事和活動組織者要制定應急處置預案,與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系,一旦發現有發熱等癥狀的人員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四、組織保障

(一)壓實各方主體責任。各級體育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落實管理責任。根據屬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細化本地區實施方案。強化事中監管,開展必要的督查檢查,嚴控數量和頻次,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決杜絕防控措施"一刀切"、防控要求“層層加碼”。體育賽事和活動的主辦方、承辦方及場地設施經營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疫情防控工作主體責任,科學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到“一賽一方案”,確保辦賽安全。體育賽事和活動的參加者要服從組織者的管理,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加強個人防護,主動配合做好身體健康檢測、信息登記等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研究出臺產業扶持政策,適當減免稅費、降低安保費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幫助相關企業克服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

(三)加強宣傳教育科學引導。統籌做好科學有序恢復體育賽事和活動的宣傳報道,做好政策解讀,避免誤讀、誤解。利用場館大屏、廣播、新媒體等媒介,廣泛宣傳普及疫情防控知識,提高辦賽、參賽和觀賽等各類人員的防護意識和能力,引導公眾安全依規參與體育活動;鼓勵群眾積極參加體育鍛煉,科學健身,養成健康生活習慣;積極推廣各地好經驗、好做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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