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代金哨譚海與陸俊合計十次染指獲刑分別為六年半與五年半

來源:直播吧2024-12-11 12:31

2024年12月11日上午,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對中國足球協會裁判管理部前部長譚海的受賄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法院依據事實和法律,最終以受賄罪判處譚海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同時對其所受賄賂財物進行追繳,全部上繳國家財政。

譚海,出生於1970年,自2005年起開始執法中國足球超級聯賽。在他的裁判生涯中,譚海曾屢獲殊榮,分別在2011年、2012年、2014年和2015年四次被評選為“金哨”,即年度最佳裁判。然而,隨著此次案件的宣判,他的職業生涯遭受了重大打擊,成為繼前裁判陸俊後,再次因受賄罪被判刑的“金哨”。

陸俊的案件在足球界引起軒然大波,他曾六次被評為“金哨”。於2012年,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他及一系列與足球相關的刑事案件作出了判決,陸俊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以10萬元罰款,同時沒收非法所得71萬元。這一直在警醒著所有從事足球行業的人,職業操守與誠信的重要性不容小覷。

譚海和陸俊的案件不僅反映出個別裁判貪腐的現象,也引發了舉國對於中國足壇裁判公正性的深思。自古以來,清官難斷家務事,而在公眾高度關註的體育場上,任何一位裁判的判斷和操守都舉足輕重,影響著賽事的公平性與公信力。諸多利刃交錯之下,如何保護運動的純粹性,任重而道遠。希望此次事件能成為行業反思的契機,樹立起真正的公正與公平,也為未來的中國足球鋪就一條光明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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